近日,廣西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廣西法院審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主要情況,同時公布幾起重大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其中,河池市天峨縣以韓春龍為首的1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涉嫌犯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等7項罪名,首要分子被判處死刑。
1975年出生的韓春龍,曾因犯綁架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2013年刑滿釋放。
2018年4月開始,韓春龍組織手下長期在天峨縣城內(nèi)販賣零包毒品,多次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尋釁滋事,逐漸形成一個以他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韓春龍多次引誘、欺騙未成年人吸食冰毒,待吸食成癮后免費提供毒品,從而控制他們幫助其販賣毒品,從中獲取非法利益。他還強行與吸食毒品的女子發(fā)生關(guān)系,為非作惡,實施了一系列的尋釁滋事犯罪行為。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間,被告人韓春龍親自多次販賣冰毒小零包給數(shù)十人,共收取毒資477243.31元,按照毒品市場的交易價格,相當(dāng)于冰毒286.35克,并先后組織了被告人岑勛氣、陸龍小、羅曾微等14人在天峨縣城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從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間,被告人韓春龍采用欺騙、引誘的方式,宣揚吸食冰毒很爽且不會上癮、沒有煩惱,人有精神可以專心打游戲等,先后誘騙21人吸食冰毒。
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28日期間,被告人韓春龍先后提供其租住處給23人吸食冰毒,所吸食的冰毒及吸毒工具均由韓春龍?zhí)峁?/p>
2021年底,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韓春龍等16人涉嫌犯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等7項罪名一案并作出一審判決:韓春龍犯強奸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引誘、欺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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