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不僅嚴重摧殘人的身心健康,
甚至會危及性命。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等行為,
是極為惡劣的!
近日,海南兩女子害人害己,
欺騙他人吸毒、詐騙錢財被判刑!
基本案情
被告人蔡某甲告知朋友被告人周某某其以人民幣1500元的價格從一個外號“肥某某”的人處購買了1小瓶吃了會讓人興奮的粉末,并向周某某提議如能約到網(wǎng)友見面喝茶,欺騙網(wǎng)友吃下粉末,再邀約網(wǎng)友打麻將并通過相互配合作手勢作弊的方式來騙取網(wǎng)友的錢財。
2021年9月22日13時許,周某某約出網(wǎng)友被害人陳某某出來喝茶后,蔡某甲、周某某經(jīng)商量決定按照之前約定好的方法作案。喝茶期間,蔡某甲趁陳某某不備,偷偷將事先準備好的粉末倒入陳某某的咖啡杯里后,將該情況告知周某某。蔡某甲和周某某一起勸陳某某把咖啡喝完,陳某某喝了一些咖啡后,蔡某甲、周某某向陳某某提議打麻將。

隨后,蔡某甲打電話叫朋友吳某某(在逃)來打麻將。四人在打麻將時,蔡某甲、周某某、吳某某通過相互配合作手勢作弊的方式,騙取陳某某11500元。打麻將結(jié)束后,3人將所騙取的錢財進行分贓,蔡某甲分得5100元、周某某分得3500元、吳某某分得2900元。
當日,陳某某因感覺身體不舒服到海南省澄邁縣人民醫(yī)院檢查,其尿樣被檢測出甲基安非他明呈陽性,陳某某遂報案。
2021年9月24日,民警提取陳某某的尿液,采用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嗎啡檢測試劑盒進行檢測,結(jié)果呈陽性。2021年9月24日17時許,民警在??谑行阌^(qū)一酒店2樓茶餐廳抓獲周某某,當場從周某某的手提包內(nèi)扣押到1個標有“保濟丸”字樣裝有粉末的白色小瓶子、1部手機;2021年9月25日22時許,民警在海口市蔡某乙家抓獲蔡某甲,并扣押蔡某甲的1部手機。蔡某甲、周某某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經(jīng)稱量,從周某某處扣押到的用白色小瓶子裝的粉末凈重0.29克,經(jīng)鑒定,檢出甲基苯丙胺和氯氮平成分。
2022年1月18日,被告人周某某的家屬退出周某某的違法所得3500元;被告人蔡某甲退出違法所得5100元。

審查起訴
該案由澄邁縣公安局偵查終結(jié),以被告人蔡某甲、周某某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詐騙罪,于2021年12月31日向澄邁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澄邁檢察院經(jīng)審查,以被告人蔡某甲、周某某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詐騙罪,于2022年1月28日向澄邁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
澄邁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于2022年4月24日,以犯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蔡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蔡某甲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7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5000元。以犯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3000元。未隨案移送的被告人蔡某甲退出的5100元、周某某的家屬退出的3500元,均屬于違法所得,由扣押機關(guān)發(fā)還給被害人陳某某;扣押的毒品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guān)銷毀;隨案移送的手機2部,系作案工具,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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