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人員到案后拒不交代罪行,警方抽絲剝繭鞏固證據(jù)鎖鏈,最終使涉案人員受到應有的懲罰。
轉(zhuǎn)戰(zhàn)四省,抓獲5人
2021年11月,江西省樂平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在辦理部分涉毒案件時,發(fā)現(xiàn)毒品來源于湖北某地,景德鎮(zhèn)籍的蔣某、汪某有重大販毒嫌疑,遂成立專案組對其進行立案偵查。
經(jīng)研判,專案組掌握到蔣某、汪某將于11月底前往湖北進購大量毒品。樂平市公安局立即組織專班力量前往抓捕。
在湖北蘄春高速服務區(qū),專案組將正在返回景德鎮(zhèn)的蔣某、汪某抓獲,并從二人駕駛的車輛內(nèi)繳獲毒品冰毒500余克。
在對蔣、汪二人攻堅審訊后,警方結合先前掌握的線索,基本摸清了其毒品上線網(wǎng)絡關系。2022年1月,辦案人員前往廣東深圳將蔣、汪上線劉某3抓獲。之后,辦案人員又分別在湖南、湖北將劉某3的上線劉某2、劉某1抓獲歸案。
查實犯罪事實
審訊過程中,汪某及劉某1的態(tài)度極度惡劣,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拒不供述,極力否認其與上線、購毒者之間存在的犯罪事實,多次不配合辦案民警的偵查訊問,意圖逃避法律的制裁。
專案組攻堅克難、抽絲剝繭,通過多方調(diào)查取證,鞏固證據(jù)鎖鏈,查實了汪某、劉某1的犯罪事實。
近日,該案5人均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其中蔣某、汪某因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劉某3因販賣毒品罪被判無期徒刑,劉某2因販賣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劉某1因販賣毒品罪被判無期徒刑。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實施了毒品犯罪,就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一定難逃法律的制裁。只要在案其他證據(jù)確實、充分,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鎖鏈,即便是“零口供”,犯罪事實仍然會被依法確認。公安機關提醒那些存有不良企圖的人員,莫存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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