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明知自己運送的物品是毒品的情況下,因抵制不住金錢的誘惑,貪圖錢財,仍為毒犯送“貨”。后被公安機關人贓俱獲,當場繳獲毒品10公斤多。11月1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荔浦縣檢察院以運輸毒品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
現(xiàn)年44歲的陳某,是廣西藤縣人,原本是一名老實巴交的礦山工人。陳某覺得礦山工作很辛苦,便想通過其他方式能賺點外快。于是,當毒犯找到他問其能否幫忙運“貨”到鄰縣時,他為了高額的報酬欣然答應了。毒犯承諾事成之后給其3000元的報酬,而且還很大方地給了他1000元作為路費。
2017年10月15日晚上7點多鐘,陳某在藤縣太平鎮(zhèn)花600元租用何某的面包車將毒品送往荔浦縣。當晚10點多鐘,荔浦縣公安局民警在荔浦縣荔城鎮(zhèn)將陳某租用的面包車攔截,在車上查獲陳某攜帶的黑色背包一個,民警在背包內依法提取了10大袋疑似冰毒和一塊疑似海洛因。
經公安機關的稱量,陳某運輸的毒品凈重達10262克,其中,冰毒凈重9916克,海洛因346克。經桂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物證檢驗,被查獲的毒品檢測出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成分。
?。S慧剛 周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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