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毒品犯罪活動,凈化社會環(huán)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近日,敦煌市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堅持疫情防控與禁毒斗爭兩手抓、兩不誤,對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通過視頻開庭審理后進行了宣判,二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以相應財產(chǎn)刑。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一和馬某二駕駛車輛運輸毒品,車輛行駛至瓜敦高速165公里路段時,被公安民警設卡攔截,馬某一看見警察后從副駕駛將一黑色塑料袋扔出車窗外,警察當場從被告人馬某一扔出的黑色垃圾袋中提取到毒品海洛因56.08克。同時,根據(jù)被告人馬某二供述,在其租住的租房中查獲毒品海洛因44.81克、甲基苯丙胺5.54克。
禁毒工作關系國家安危、民族興衰和人民福祉。敦煌市法院將繼續(xù)保持對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壓態(tài)勢,堅持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方針,堅持證據(jù)裁判原則,依法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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