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浠水警方偵辦的省督“2019-7”毒品目標案件進行宣判,其中該案主犯何某“零口供”被判處死刑,另一名主犯馮某被判處死緩。其余兩名從犯聞某和殷某也分別被判處無期和有期徒刑15年的重刑。
立案:嫌疑人馮某進入警察視線
2018年年初,浠水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辦理部分涉毒案件時,發(fā)現浠水縣轄區(qū)內零包販賣毒品案件和吸毒人員購買的毒品大多來源于馮某,民警經過縝密調查發(fā)現馮某有重大販毒嫌疑,遂成立專案組對其進行立案偵查。
經過幾個月的秘密調查,專案民警初步掌握了該販毒團伙的作案規(guī)律和團伙結構,并逐漸摸清了馮某租住在黃岡城區(qū)的幾處住所。
抓捕:高速公路收費站人贓俱獲
2018年12月10日晚,民警通過線索獲悉,馮某當晚和“馬仔”聞某要駕車到荊州購買毒品,且數量較大。浠水警方決定組織精干力量進行抓捕收網。12月11日凌晨2時許,民警在黃鄂高速收費站成功將馮某和聞某駕駛的車輛截停,當場將二人抓獲,并現場查獲毒品冰毒和“麻果”6.4公斤。
隨后在馮某的租住地搜獲仿“六四”式手槍一支、子彈兩發(fā)、毒品冰毒400克。
嫌疑人馮某交代近期伙同聞某、殷某多次找上線“胖哥”購買毒品進行販賣,先后購買毒品約10公斤,涉案金額約150萬余元。
浠水警方立即趕赴荊州開展案件偵查工作,2019年8月2日,專案組經過大量偵查工作,確定“胖哥”的真實身份為何某,后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將何某成功抓獲。
劃重點:主犯零口供被判處死刑
何某到案后三緘其口,專案組民警不辭辛苦,在黃岡和荊州之間來回奔波,獲取了大量證據,在證據鏈完善的情況下,盡管主犯“零口供”,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最終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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