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南郴州桂陽縣公安局偵辦的一起毒品案件由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該案14名主要嫌疑人獲刑,其中5人被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2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5人被判處十年至十五年不等刑罰。
據(jù)了解, 該案是桂陽縣公安局在郴州市公安局的支持和云南、廣東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破獲的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從2019年5月立案,到2020年5月結案,專案組成功打掉這一縱向達八層級、橫跨四省的涉毒犯罪團伙,抓獲涉毒犯罪嫌疑人45人,查處吸毒人員36人。
2019年5月,桂陽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對嫌疑人肖某A、李某A、胡某等人在桂陽境內(nèi)的涉毒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調查時,發(fā)現(xiàn)這是一個涉及云南、重慶、湖南、廣東等多地的涉毒犯罪團伙。同年9月,桂陽警方對案件展開深入偵查,并初步查明該團伙是以黃某為供毒人員、以李某A、肖某A、胡某等5人為出資、組織、策劃人員,以肖某B、李某B、羅某等5人為馬仔及運輸人員,以李某C、謝某、肖某平等4人為分銷人員的多層級販毒團伙。
9月8日,該案犯罪嫌疑人李某A、胡某、肖某A等人再次籌資,并安排肖某B、李某B、羅某赴云南購買毒品。專案組得知此線索后,立即組織警力遠赴云南開展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收網(wǎng)前落地偵查工作。經(jīng)查, 肖某B等人在購得毒品后,將自己佯裝成游客,以分段乘坐旅游大巴形式,故意輾轉多地,以逃避公安機關打擊。
為確保抓捕工作萬無一失,經(jīng)專案組成員多方研討,決定將對主要嫌疑人的抓捕地定在重慶市萬州區(qū),并派出130名警力分15個組前往廣東、湖南等多地,提前埋伏于該團伙其他主要嫌疑人落腳點附近待命,靜待時機集中收網(wǎng)。
“肖某B、李某B等已成功落網(wǎng),各待命組即刻行動,實施抓捕!”9月18日凌晨,各抓捕組迅速行動,兩天時間便成功將該團伙其他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繳獲海洛因5943克、麻古1176克,扣押毒資200萬余元、涉案車輛3臺。
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民警仍趁熱打鐵,迅速擴線深挖,相繼挖出并抓獲與該團伙關聯(lián)的販毒人員31人,吸毒人員36人,繳獲各類毒品3778克,扣押毒資7萬余元。
至此,這一個達八層級、橫跨四省的特大涉毒犯罪團伙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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