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決定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公告自2021年7月1日施行。
廣西破獲首起氟胺酮案件
為防止新型毒品流入市場,廣西梧州公安禁毒部門主動謀劃,主動出擊,于7月下旬成功破獲廣西首起新型毒品氟胺酮案件。
今年7月初,梧州市公安禁毒部門通過情報研判及摸排,及時掌握了1條涉新列管物質案件線索。7月27日22時許,在梧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的業(yè)務指導和協(xié)調下,長洲公安分局禁毒大隊經(jīng)過伏擊守候,在梧州市長洲區(qū)新興二路某小區(qū)停車場門口抓獲涉嫌販賣毒品的吳某強及吸毒人員詹某德,當場從犯罪嫌疑人吳某強身上查獲毒資400元及吸管1根,從詹某德身上查獲毒品疑似物1包及手機1臺。
犯罪嫌疑人吳某強到案后態(tài)度較為囂張,認為自己販賣的是新型毒品,公安機關目前難以檢測出毒品成分,故拒不認罪認罰。梧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及時指導辦案民警全面收集、固定證據(jù),并聯(lián)同長洲公安分局多次會同相關單位研究協(xié)商、克服認證困難,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廳禁毒總隊的統(tǒng)籌協(xié)調下,最終經(jīng)過柳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毒品實驗室鑒定,犯罪嫌疑人吳某強所販賣的毒品為新列管物質——氟胺酮。
此“粉”非彼“粉”,但同樣害人
氟胺酮的分子機構與氯胺酮相似,外觀亦是白色結晶粉末狀,濫用癥狀和濫用氯胺酮相似,會致幻,引發(fā)對肺部、心臟、腦部的永久損害,甚至導致死亡。
曾有不法分子將氟胺酮誤當氯胺酮販賣。今年6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販賣毒品案件。今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3日,吸毒人員陳某甲、唐某乙先后共四次聯(lián)系被告人唐某,欲從唐某處購買毒品“K粉”(即氯胺酮),被告人唐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將氟胺酮當作氯胺酮販賣給他人。2月3日,雙方在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該案被告人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認為,被告人唐某主觀上具有販賣毒品氯胺酮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將氟胺酮當做氯胺酮販賣的行為,其行為構成了販賣毒品罪。氟胺酮與氯胺酮有著很多相似之處,同樣有致幻、成癮等危害,該案案發(fā)時氟胺酮不在列管名單中,故按販賣毒品罪(未遂)對被告人唐某進行定罪處罰,并作出如上判決。
氟胺酮被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后,該物質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毒品,自2021年7月1日起,任何非法生產、買賣、持有氟胺酮的行為,都構成相應的毒品犯罪,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