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資1500萬元
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
運往多地販賣
發(fā)現(xiàn)同伙牽涉毒品走私案被調(diào)查
遂聚集酒店開會
安排同伙出境躲避
……
近日
三名犯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的罪犯
在福建漳州被執(zhí)行死刑
來看該案的詳細報道↓
共同出資1500萬
租賃凍庫生產(chǎn)冰毒
2017年2月至3月間,上官某雕與陳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合謀制造毒品謀利后,上官某雕、陳某與上官某雕糾集的鄧某春、鐘某輝及肖某、段某(另案被告人,均已判刑)、蔡某、“老李”(均另案處理)等人商議,決定共同出資1500萬元購買原材料和設(shè)備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販賣,其中,上官某雕出資330萬元,陳某出資200萬元,鄧某春出資300萬元,鐘某輝出資160萬元。
上官某雕負責安排出資份額、人員分工、管理資金賬目,并和“老李”購買制毒設(shè)備和原材料,鄧某春、鐘某輝及肖某、段某等人負責生產(chǎn),陳某負責租賃場地及銷售,周某(另案處理)負責運輸及相關(guān)后勤工作。
2017年3月至4月間,陳某以20萬元的租金向陳某民(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租賃其位于福建漳浦的某食品加工廠凍庫,用于制造甲基苯丙胺。制毒期間,經(jīng)陳某民要求,陳某再追加租金5萬元(實付2萬元)。確定制造毒品場地后,周某等人在上官某雕的指示下,購買了一部貨車。
制毒746千克后停產(chǎn)
制毒設(shè)備裝車停放鬧市
2017年4月初至5月底,鄧某春、鐘某輝及肖某、段某等人開始在上述租賃地點制造毒品,共制造出746千克成品甲基苯丙胺。陳某等人將81千克甲基苯丙胺運至廣東省東莞市販賣給“小莊”(另案處理),違法所得210.6萬元,陳某將其中175萬元拿走。
之后,陳某、周某將剩余665千克甲基苯丙胺轉(zhuǎn)移到福建省南安市東田鎮(zhèn)周某家中藏匿。
同年5月底,上官某雕決定停止生產(chǎn),鄧某春、鐘某輝及段某、肖某、周某等人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粉末、制毒原料、制毒設(shè)備裝入貨車,停放在漳浦某商業(yè)廣場停車場。
同伙涉毒品走私被調(diào)查
酒店開會安排出境躲避
同年6月1日,陳某聽聞周某因涉及境外走私毒品案被調(diào)查,上官某雕、陳某、鄧某春、鐘某輝及肖某、段某、蔡某、周某等人即到福建廈門某酒店商量,決定安排周某出境躲避,并將藏匿于周某家中的665千克甲基苯丙胺轉(zhuǎn)移。
當日,上官某雕、陳某、鄧某春、鐘某輝等人將上述毒品轉(zhuǎn)運至福建晉江某公司,將部分毒品販賣給他人。
同年6月7日,上官某雕、鐘某輝、鄧某春及蔡某又將貨車轉(zhuǎn)移到該公司內(nèi)停放。
同年6月9日,廈門高崎機場海關(guān)緝私分局在該公司內(nèi)查獲該貨車,在車內(nèi)繳獲高壓反應(yīng)釜、真空泵等制毒設(shè)備549件以及含甲基素丙胺成分的粉末3袋、氯代麻黃堿2袋。3袋含甲基苯丙胺的粉末凈重分別為19.43262千克、19.93549千克、29.17093千克,共計68.53904千克;2袋氯代麻黃堿凈重分別為26.05311千克、24.81376千克,共計50.86687千克。
犯制造、運輸、販賣毒品罪
三罪犯被執(zhí)行死刑
本案中,上述多名犯罪嫌疑人因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均被處以刑罰,其中,上官某雕、鄧某春、鐘某輝等三名罪犯已于近日在福建漳州被執(zhí)行死刑。
法官提醒,毒品損害個人健康,禍害家庭、危害社會,百害無一利,毒品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穩(wěn)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在此提醒大家要時刻保持警惕,自覺遠離毒品,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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