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販賣、容留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案件,三名被告人因涉毒犯罪獲刑。
案情簡介
被告人小夏中專肄業(yè)后早早進入社會,因追求刺激誤入歧途染上了毒癮,后被公安機關處罰。
但小夏不思悔改,繼續(xù)吸毒。因缺少收入來源,小夏無力購買毒品,他便想到了好朋友阿強(另案處理)等人,幾人一拍即合,決定共同出資購買毒品“爽”一把。說干就干,翌日,小夏駕駛汽車搭載阿強等人到達江蘇省鹽城市,以1000元價格從阿美手中購買了3個含依托咪酯電子煙煙彈。
返程途中,幾人急不可耐,將車停在路邊,就在車里“吞云吐霧”起來。返回興化后,“仗義”的小夏想起好朋友阿海,于是幾人又在阿海家中繼續(xù)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后阿美、小夏、阿海三人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
涉案電子煙中的依托咪酯已被國家明確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最終,法院依法判決:阿美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小夏、阿海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別判處拘役五個月、四個月,各處罰金5000元。
法官提醒
依托咪酯是一種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狀物質,也是麻醉類處方藥品。吸食依托咪酯后輕則顫抖、頭暈站立不穩(wěn)、東倒西歪,重則產(chǎn)生幻覺、脾氣暴躁等影響情緒、思維和行為舉止的精神障礙,會對腦部神經(jīng)造成不可逆的損害,甚至會產(chǎn)生呼吸暫停、支氣管痙攣等問題。
新型毒品常常偽裝成“電子煙”“飲料”“糖果”等,公眾需警惕“獵奇心理”,勿因“一口上頭”墜入犯罪深淵。
“上頭”一時爽
判刑淚兩行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從拒絕第一口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