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儋州(海南)7月16日電 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羅鳳靈 蒙良 海南臨高縣49歲男子王某和45歲女子劉某是一對情侶,二人一起販賣、運輸毒品800余克,近日,被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人上訴后,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2016年12月26日,王某、劉某以販賣為目的,將毒品放在二人隨身攜帶的皮包內,一同乘車從臨高縣出發(fā),將毒品運至白沙縣邦溪鎮(zhèn)后入住賓館。當日下午6時許,公安人員在該賓館內檢查時,在二人入住的房間內,查獲王某的棕色男士皮包內有2包海洛因共3克、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共143.38克、77個透明塑料袋、電子秤、剪刀等物品,劉某的黑色女士皮包內有5包甲基苯丙胺共661.31克,隨后公安人員將其二人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