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一輛面包車瘋狂沖卡,撞開警車逃逸……車內,幾名婦女體內暗藏“毒彈”,其中一位,懷里還抱著尚在哺乳期的嬰兒。這不是電影情節(jié),而是發(fā)生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一起真實案件。潛逃十二年后,這名帶著嬰兒運輸毒品的母親,如今終于站在被告席上。她為何如此瘋狂?審判的法槌又將如何落下?
時間回溯到2012年7月。在金錢的誘惑下,被告人吉某與幾名同鄉(xiāng)婦女,在一位神秘“老板”的雇傭下,遠赴云南。她們的“任務”,是用身體作為容器,吞下大量用塑料包裹、手指大小的海洛因顆粒,再將這些致命的“貨物”運回攀枝花。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吉某在運輸毒品時,還帶著自己未滿周歲的處于哺乳期的孩子。
7月12日深夜,在“探路車”確認“安全”后,搭載著吉某等7名體內藏毒婦女的面包車尾隨前車駛向攀枝花,經過金江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站時,遇到公安民警設卡檢查。面對檢查,面包車司機強行沖卡,撞開攔截的警車瘋狂逃竄。幾小時后,藏匿于攀枝花市東區(qū)倮果橋附近樹林里的吉某等4名婦女被警方抓獲歸案。吉某從體內排出毒品海洛因凈重達275.5克。
案發(fā)時,因吉某處于哺乳期,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采取了監(jiān)視居住措施。然而,法律給予的人道關懷并未喚醒她的悔意。2013年1月11日,吉某逃離居住地。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5月9日,公安機關通過不懈努力,將潛逃多年的吉某抓獲歸案。同年6月4日,她被依法逮捕。
2024年8月20日,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吉某通過體內藏毒的方式運輸毒品海洛因275.5克,其行為構成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毒品是吞噬一切的深淵,它摧毀健康、泯滅人性、拆散家庭、危害社會。任何僥幸心理、任何對暴利的貪婪,在法律的利劍和毒品自身的毀滅性面前,都顯得蒼白和愚蠢。
法官提醒:
不要因一時困頓而“借毒消愁”,那只會墜入更深的黑暗。
不要因一絲好奇而“以身試毒”,一次嘗試可能毀掉一生。
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接觸毒品,法律的制裁終會到來。
讓我們共同選擇健康、陽光、無毒的生活方式,守護家庭的幸福,共建和諧美好的家園。生活沒有“重來鍵”,莫讓一時的錯誤選擇,釀成無盡的悔恨!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本案中,其他涉案人員已另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