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河口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陳某某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為了讓更多的群眾了解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該案件庭審同步在微博、抖音、快手、頭條、央視頻進行全媒體直播。
2019年8、9月,陳某某在河口縣橋頭鄉(xiāng)自家菜地種植罌粟苗作為蔬菜販賣,其中有幾株罌粟在地里長大成熟結果,他將成熟后的罌粟種子放置于菜地附近一巖石下。2020年9月,被告人陳某某將罌粟種子取出再次栽種于自家菜地里。2020年11月27日,陳某某種植的罌粟被河口縣公安局民警查獲,被查獲的罌粟苗共計5020株,河口縣公安局當場依法將陳某某種植的罌粟苗全部鏟除。經云南省農業(yè)科學院經濟作物研究所鑒定,陳某某種植的罌粟檢材均為毒品原植物罌粟。
4月2日,河口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陳某某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法庭上,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非法種植罌粟苗數(shù)量較大,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陳某某具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陳某某表示沒有異議,自愿認罪認罰?!?019年種的大概有幾百株,這些大煙菜(罌粟苗)我自己吃了一些,又拿到街上賣了一些,一把賣一兩塊左右。2020年種植的這些罌粟苗還沒有賣過,全都在地里。”陳某某說。
河口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某無視國法,非法種植罌粟毒品原植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據(jù)此,河口法院一審判決,陳某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依法實行社區(qū)矯正,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法官說法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國家歷來對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厲禁止,并先后發(fā)布了一系列法規(guī)、法令和通知。所謂種植,是指播種、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種子等,不論行為人實施了上述全部行為還是只實施了其中一種行為,都可視為種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guī)定,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種植且數(shù)量較大,或者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或者抗拒鏟除的行為。
該法條規(guī)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